泰国年度房产税——2019年土地与建筑税法

泰国2019年土地与建筑税法如何影响外籍房产持有人——税率、豁免、第二套住宅税率档,以及2026年为何是首个全额征税年。

2019年土地与建筑税法(พ.ร.บ.ภาษีที่ดินและสิ่งปลูกสร้าง พ.ศ. 2562)以基于持有价值的年度财产税取代了泰国旧有的房屋与土地税。新税制在结构上与许多西方国家的房产税相似——以评估价值为基准,按用途分档,每年向地方政府缴纳。其税率也远低于此前的旧制度。

对于外籍房产持有人而言,实际影响较为有限——普吉公寓通常每年约 ฿2,000 至 ฿10,000。了解其运作机制有助于准确预算,并理解为何网络上偶有引用的旧有 12.5% 税率已不再正确。

本文涵盖税率、豁免、缴纳机制,以及新旧制度的区别。

新法取代了什么

2020年之前,泰国存在两项与房产相关的年度税:

房屋与土地税(ภาษีโรงเรือนและที่ดิน)——对用于商业或出租的房产,按年租金价值(实际或推定)的 12.5% 征收。自住房产不适用。

地方发展税——基于评估价值对土地征收的小额年度税。

上述两项税均已被2019年土地与建筑税法废除,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。该法合并并扩大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,同时大幅降低了税率。

12.5% 这一数字仍出现在部分较旧的网络资料和中介材料中,但在2026年对任何情形均不适用。请勿以此为依据进行预算。

新制度结构——2019年土地与建筑税法

2019年法案对土地和建筑物的评估价值征收单一年度房产税。税率因以下因素而有所不同:

  • 用途类型(住宅、农业、商业/工业、空置)
  • 房产价值
  • 持有人身份(持有 Tabien Baan 的主要住所 vs. 第二套住宅/投资用途)

财政厅负责维护评估价值数据库——与转让费和预扣所得税 (withholding tax) 计算所用数据库相同。评估价值通常比市场价值低 30%–50%。

各用途类别税率

住宅——主要住所(持有 Tabien Baan 的自住业主)

对于泰国公民或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,且持有人姓名登记于该房产**户籍本(Tabien Baan)**的主要住所:

同时持有土地和建筑物 仅持有建筑物(如在租赁土地上)
฿5,000万免税 ฿1,000万免税
超出豁免部分按 0.03%–0.10% 征收 超出部分按 0.03%–0.10% 征收

对于大多数外籍持有人而言,此类别通常不适用——外籍持有人一般不在其公寓单位建立 Tabien Baan 户籍登记(黄本在概念上用于居住登记,而非单纯的产权登记)。泰国公民自住业主可享受较大的豁免额。

住宅——第二套住宅/多套住宅/出租房产

这是外籍持有人最典型的税率档。大多数以度假住宅或出租用途持有的外籍普吉公寓均适用此档。无豁免额——自第一泰铢起即全额征税。

评估价值 税率
฿5,000万以下 0.02%
฿5,000万–7,500万 0.03%
฿7,500万–1亿 0.05%
฿1亿以上 0.10%

以评估价值 ฿600万 的普吉典型公寓为例(实际售价通常更高;评估价值通常低于售价 30%–50%):年度税额 = 0.02% × 6,000,000 = 每年 ฿1,200

评估价值 ฿1,000万 的公寓:0.02% × ฿1,000万 = 每年 ฿2,000

评估价值 ฿3,000万 的别墅:0.02% × ฿3,000万 = 每年 ฿6,000

绝对金额较小——相当于每周一杯咖啡的税负水平。对于大多数外籍持有住宅,每年预算 ฿1,000–10,000 即可。

农业用地

税率上限为 0.15%,正规农业用地享有可观的首泰铢豁免额。与外籍持有人关系不大(外籍人士不得直接持有农业用地)。

商业/工业用地

税率上限为 1.2%。适用于用于商业活动的房产——酒店、写字楼、工厂、零售。税率高于住宅。对于以注册酒店形式经营的外籍持有房产(在外籍住宅持有中较为罕见),适用商业税率。

空置或未使用房产

自第一泰铢起按 0.3% 的惩罚性税率征收,每 3 年累增 0.3%,上限为 3%。此设计旨在遏制土地囤积。

对于外籍公寓持有人,“空置”是指该单位未被积极使用——即便偶尔自住或出租,也可使房产不被列入空置类别。若房产已连续一年完全未使用,请向您的泰国会计师确认相关情况。

2026年重置——首个全额征税年

2020年、2021年、2022年及此后部分年度,内阁颁布减免令(通常减免 90%),作为疫情期间及疫后的经济刺激措施。减免政策逐年颁布,不自动延续。

截至2026年初,暂无任何延续减免的内阁令有效。 Lex Bangkok、FRANK Legal & Tax、Dansiam 等多家专业机构均指出,2026年是该法案全额生效的首年。这意味着上述税率将按 100% 执行——与过去几年的缴税金额相比,绝对金额将有所提升。

在确定最终数额前,请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——部分地区可能依地方机构自由裁量权给予额外减免或豁免。

缴纳机制

通知与到期日

地方行政机构(市政 tessaban 或乡镇 Or Bor Tor)的缴税通知于每年第一季度寄出,通常为 1 月至 3 月。到期日为当年 4 月

对于普吉公寓,通知寄往登记业主的通讯地址(可能是房产本身、法人 (juristic person) 或业主登记地址)。每年部分时间在国外的外籍持有人有时会错过通知——法人 (juristic person) 通常会代为转发或保管。

缴纳方式

缴纳选项:

  • 亲赴当地 tessaban 或 Or Bor Tor 办公室缴纳
  • 通过授权银行缴纳(通知书上会注明该地区可受理缴款的银行)
  • 通过地方政府在线缴款系统(因地区而异)
  • 通过法人 (juristic person) 缴纳,如该物业管理机构提供此服务(部分提供,通常收取少量手续费)

缴纳时请携带或提供税务通知书。根据机构提供的选项,可通过现金、银行转账或支票缴纳。

逾期缴纳罚则

  • 未缴金额每月加收 1% 附加费(有上限)
  • 长期未缴后,欠税将成为房产的留置权
  • 进一步长期未缴(通常为 3 年以上),地方机构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

对于大多数外籍持有人而言,绝对金额较小,合规缴纳并无困难。罚则制度在原则上具有约束力,但实际上对住宅房产鲜少触发。

哪些不属于土地与建筑税

泰国房产持有的若干其他费用有时与土地与建筑税混淆:

公共区域维护费(CAM)——向法人 (juristic person) 缴纳,非税款。标准项目约为每月每平方米 ฿50–80,品牌项目更高。

储备基金 (sinking fund) 款项——资本储备,非税款。购买时一次性缴纳,此后偶有追缴。

水电费——非税款。

土地办公室 (Land Office) 转让费、特定营业税 (Specific Business Tax, SBT)/印花税 (stamp duty)、预扣所得税 (withholding tax)——在过户当日于土地办公室缴纳的交易税,非年度税。

租金收入税——另行征收,基于租金收入。详见 外籍业主在泰国的租金收入税务指南

土地与建筑税是唯一一项针对房产持有权的年度政府税。

对比——泰国与其他司法管辖区

供与其他市场进行横向比较的外籍买家参考:

  • 泰国:典型外籍持有住宅年度税约为评估价值的 0.02%,实际相当于市场价值的 0.01%
  • 美国:因州和地方而异,每年约为市场价值的 0.5%–2.5%
  • 英国:市政税(Council tax),金额因地而异;一套价值 £50万 的房产通常每年约 £1,000–3,000
  • 法国:不动产税(Taxe foncière)+ 居住税(Taxe d’habitation),合计约为市场价值的 1%
  • 西班牙:IBI 年度税,约为地籍价值的 0.4%–1.1%
  • 新加坡:自住房产 0%–32%,享有较大的主要住所豁免;非自住房产 11%–36%

泰国年度房产税远低于大多数西方司法管辖区。作为权衡,泰国在交易环节(转让费、特定营业税、预扣所得税)及租金收入税方面征收更多。

2026年对买家的启示

三条原则:

  1. 大多数外籍持有住宅每年预算 ฿1,000–10,000。 土地与建筑税是一项小额支出,不构成主要持有成本。

  2. 确认通知如期送达。 确保法人 (juristic person) 或您的物业管理人转发年度通知。不要让其积压并产生罚款。

  3. 不要以旧有的 12.5% 为基础预算。 2019年前的房屋与土地税已废除。任何引用 12.5% 作为现行税率的资料均有误。

更广泛的税务背景详见:在泰国购房时的税费全解析——2026年完整指南。租金收入税(房东更重要的年度税)详见:外籍业主在泰国的租金收入税务指南。交易税(更重要的一次性税)详见:泰国房产过户费详解——2%税率与仅限泰国人的优惠政策泰国房产出售预扣所得税——土地办公室的计算方式

来源

常见问题

我在泰国需要缴纳年度房产税吗?

需要。2019年土地与建筑税法引入了基于评估价值的年度房产税,取代了旧有的房屋与土地税。税率按用途和价值分档。对于大多数作为第二套住宅或出租用途的外籍持有公寓,税率约为评估价值的 0.02%——一套评估价值 ฿1,000万 的公寓每年约需缴纳 ฿2,000。

2026年土地与建筑税是多少?

对于作为第二套住宅或出租用途的住宅(典型的外籍持有人情形)——评估价值在 ฿5,000万 以下的部分税率为 0.02%,超过 ฿1亿 的部分最高达 0.10%,无豁免额。对于持有人名字登记于户籍本(Tabien Baan)的主要住所,首 ฿5,000万 免税。2026年是首个全额征税年——此前某些年度内阁颁令给予部分减免,目前已无相关政策适用。

土地与建筑税由谁征收?

由房产所在地的地方行政机构负责征收——通常是市政机构(tessaban)或乡镇行政机构(Or Bor Tor)。缴税通知于每年第一季度寄出,须于 4 月前完成缴纳。逾期缴纳将产生附加费,并对房产形成留置权,最终可依法强制执行。

旧有的房屋与土地税是否仍然适用?

不再适用。2019年前实行的房屋与土地税(按年租金价值的 12.5% 征收)已被2019年土地与建筑税法废除并取代。部分较旧的网络资料仍引用 12.5% 这一税率,该税率已不再适用。请勿将其纳入预算计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