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国房产税制分三层:在 土地办公室 (Land Office) 过户当日缴纳的一次性交易税、依据《2019年土地与建筑税法》每年征收的持有税,以及对租金和出售收益征收的所得税。各项税率在国际比较中并不算高,但计算方式较为复杂,买卖双方的惯例分摊安排也并非总是经过实际协商。
本文以 2026 年外籍买方视角介绍上述三层税制,并以普吉岛一套 1000 万泰铢公寓为例进行测算。
购房时——土地办公室过户当日缴纳的税费
所有交易税均以评估价(由财政部设定)与申报成交价两者中的较高值为计算基础。评估价通常低于市场价 30–50%,因此大多数二手房交易以申报成交价为准。开发商新盘的合同价几乎均高于评估价。
过户费——2%(外籍买方;泰国人专项刺激政策为 0.01%)
土地厅 (Land Department) 对产权变更征收评估价 2% 的过户费,这是最主要的交易税。
2025–2026 年政府刺激措施将 700 万泰铢以下住宅的过户费降至 0.01%,但该优惠税率仅限泰国国籍人士。外籍买方无论房产价值及刺激政策期限,均须缴纳全额 2%。Nishimura & Asahi 及 FRANK Legal & Tax 均对此予以确认;部分中介营销材料暗示外籍人士可能受益,此类说法有误。如实际在土地办公室获得减免,可视为可谈判的额外收益,而非应纳入预算的既定项目。
按惯例,过户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 50%,但以合同约定为准。普吉岛新盘开发商的标准购房合同通常将全部 2% 转嫁给买方。
特定营业税(SBT)——3.3%
若卖方持有房产不足五年(或以任何法人 (juristic person) 名义持有),出售将触发特定营业税(SBT):3% 特定营业税加上 10% 市政附加税,实际税率为评估价或成交价(取较高值)的 3.3%。
五年起算存在有限豁免情形:若卖方户籍(tabien baan)登记超过一年且持有超过五年,或系转让给法定继承人,则可豁免 SBT。
SBT 按所有惯例均由卖方承担。买方若被要求代付,应拒绝或重新核算报价。
印花税——0.5%
若 SBT 不适用(通常因卖方持有超过五年),交易则改征印花税 (stamp duty):评估价或成交价(取较高值)的 0.5%。SBT 与印花税互斥,二者仅征其一。印花税按惯例亦由卖方承担。
预扣所得税——金额因情况而异
土地办公室在过户时代扣预扣所得税 (withholding tax),作为卖方收益的预缴所得税。
个人卖方的计算方式如下:
- 以评估价(而非成交价)为基础。
- 依持有年限对应法定表格适用”成本扣除”:持有 1 年扣除 92%,持有 2 年扣除 84%,持有 8 年及以上扣除 50%。
- 将余额除以持有年数,得出”视同年度所得”。
- 按该年度金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(5%–35%)。
- 将计算所得税额乘以持有年数。
上述结果即为土地办公室代扣的预扣所得税。对于大多数二手房交易,该金额约为评估价的 1–4%。
公司卖方的预扣所得税为评估价或成交价(取较高值)的统一 1%。
预扣所得税按所有惯例均由卖方承担。
买卖双方惯例分摊
| 项目 | 惯例缴纳方 | 是否可协商? |
|---|---|---|
| 过户费 2% | 买卖双方各 50% | 是——开发商合同中通常全部转嫁给买方 |
| SBT 3.3% | 卖方 | 罕有转嫁 |
| 印花税 0.5% | 卖方 | 罕有转嫁 |
| 预扣所得税 | 卖方 | 罕有转嫁 |
签署合同前请核实分摊安排。若合同对某项税费未作约定,将默认适用惯例,但过户当日仍可能产生争议。
测算案例——普吉岛 1000 万泰铢二手公寓,卖方持有 7 年
| 项目 | 税率 | 金额 | 惯例缴纳方 |
|---|---|---|---|
| 过户费 | 2% × 1000万 | 200,000 | 各 100,000(双方均摊) |
| SBT | 不适用(卖方持有超过 5 年) | 0 | — |
| 印花税 | 0.5% × 1000万 | 50,000 | 卖方 |
| 预扣所得税(估算) | 有效税率约 2% | 约 200,000 | 卖方 |
| 买方在土地办公室合计 | 100,000 | ||
| 卖方在土地办公室合计 | 350,000 |
若向开发商购买期房,买方通常须承担全额 2% 过户费,另需缴纳储备基金 (sinking fund) 及首年公共区域维护费(详见下文”普吉岛常被忽视的费用”)。
年度持有——《2019年土地与建筑税法》
《2019年土地与建筑税法》取代了此前的房屋及土地税,是对房产所有人按评估价征收的年度税,由地方行政机构(市级或 tambon 级别)负责征收。税率按用途和价值分档:
| 房产用途 | 起征说明 | 税率 |
|---|---|---|
| 自住——同时持有土地和建筑且户籍登记于此 | 首 5000 万泰铢豁免 | 超出部分 0.03%–0.10% |
| 自住——仅持有建筑(如建于租赁土地上) | 首 1000 万泰铢豁免 | 超出部分 0.03%–0.10% |
| 第二套/其他住宅(多数外籍人士持有的度假或出租公寓) | 无豁免 | 从第 1 泰铢起 0.02%,1 亿泰铢以上 0.10% |
| 农业用地 | 不同情况各异 | 最高 0.15% |
| 商业/工业用途 | 不同情况各异 | 最高 1.2% |
| 空置或闲置 | 不同情况各异 | 0.3%,每 3 年递增 0.3%,上限 3% |
普吉岛大多数外籍持有公寓属于第二套住宅档:评估价在 5000 万泰铢以内,年税率 0.02%。以 1000 万泰铢公寓为例,每年约 2000 泰铢。税务通知书由地方市政机构(tessaban)于每年第一季度送达,须在 4 月前缴纳。逾期缴纳将产生附加税并对房产形成留置权。
2026 年为全额税率执行首年——此前数年内阁曾下令给予部分减免,2026 年早期申报窗口期内尚未发布类似减免政策。建议在确认最终数字前向当地核实。
年度税率分档及豁免机制详见:泰国年度房产税——2019年土地与建筑税法。
租金收入税
泰国来源的租金收入对泰国税务居民(每年在泰国境内居住满 180 天以上)和非居民均须征税,具体规则如下:
标准费用扣除。 外籍业主可在无需提供凭证的情况下对总租金直接扣除 30%,或凭实际有凭证的费用进行扣除。对大多数业主而言,30% 标准扣除更为简便。
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。 扣除费用及个人免税额后,净收入按泰国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(0%–35%)征税。净应税收入的首 15 万泰铢免税,以上各档税率依次递增。
两次申报。 年中申报(PND.94)须于 9 月 30 日前完成,涵盖 1–6 月租金收入;年度申报(PND.90)须于次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,涵盖全年。年中已缴税款可在年度申报时予以抵扣。
租客预扣税款。 泰国企业租客须从支付给个人业主的租金中预扣 5% 并缴纳至国税厅 (Revenue Department)。业主可在 PND.90 最终结算时抵扣该预扣税款。个人租客无需代扣。
无泰国申报记录的非居民业主。 对于未在泰国申报税务的非居民所获泰国来源租金收入,统一适用 15% 预扣所得税率。该税率较高——非居民业主几乎均可通过申请税务编号并正常申报而获益。
增值税。 纯住宅租赁免征增值税。若提供服务(日租、清洁、早餐、类酒店式经营),年总收入超过 180 万泰铢时须强制注册增值税,届时 7% 增值税将适用于全部租金收入。
旧版房屋及土地税——已废止。 2019 年前的税制对出租房产按年租金价值的 12.5% 征税,已于 2019 年被土地与建筑税取代,请勿重复计算。
详细说明及测算案例见:外籍业主在泰国的租金收入税务指南。
出售收益——资本利得
对于个人卖方,泰国无单独的资本利得税。土地办公室在过户时代扣的预扣所得税即为出售收益的实际最终税。个人可选择将出售收益并入年度 PND.90 申报,若并入申报能降低税负则可采用——但对大多数外籍卖方而言,土地办公室代扣金额已超过并入申报的应纳税额,因此大多数人选择不并入申报。
对于公司卖方,收益作为普通企业所得按 20% 企业所得税率征税。土地办公室代扣的 1% 可抵减最终应缴企业所得税。
个人如将出售所得再投资于新的自住房产(须在一年内完成),可享受自住豁免——但适用条件(需持续户籍登记及符合条件的替代房产)鲜少与外籍买方的实际情况相符。
普吉岛常被忽视的费用
以下五项费用在预算表中频繁被遗漏:
| 费用 | 典型范围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公共区域维护费(CAM) | 普通项目 50–80 泰铢/m²/月,豪华/品牌项目 80–150 泰铢 | 通常按年预付;欠缴将产生留置权 |
| 储备基金 (sinking fund) | 一次性 500–800 泰铢/m² | 购房或首次过户时收取;不予退还 |
| 水电表过户费 | 合计 2,000–10,000 泰铢 | 部分楼盘另收门禁卡费用 |
| 法人 (juristic person) 无债务证明 | 500–2,000 泰铢 | 二手房出售时必须提供;金额小但不可缺少 |
| 外汇交易表 (FET, Foreign Exchange Transaction Form) 银行手续费 | 入账金额的约 0.25% | 由泰国收款银行收取;公寓产权登记所必需 |
对于一套 80 m² 的 1000 万泰铢普吉岛公寓,首年附加费用(储备基金+公共区域维护费+水电过户)合计约 9 万–13 万泰铢,不含交易税。建议在交易税预算之外,另行预留购房价格的 1–1.5% 用于上述费用。
总结——外籍人士购房总成本
以典型的 1000 万泰铢普吉岛二手公寓为例,按惯例分摊安排:
| 费用项目 | 金额 |
|---|---|
| 买方承担过户费 | 100,000 |
| 储备基金 | 50,000–80,000 |
| 首年公共区域维护费 | 50,000–80,000 |
| 水电过户费 | 5,000–10,000 |
| 律师费 | 50,000–150,000 |
| 外汇交易表 (FET) 银行手续费 | 约 25,000 |
| 购房价格以外合计 | 28 万–44.5 万(2.8–4.5%) |
若为向开发商购买新盘且买方须承担全额 2% 过户费,则需另加 10 万–20 万泰铢。
外籍买方在普吉岛购房,总交易成本建议预留购房价格的 5–7%。此后还需每年缴纳土地与建筑税(评估价的约 0.02%)、公共区域维护费,以及相应的租金所得税。